扬州市中医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核酸检测“应检尽检”相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05  来源:党政办   审稿人:  浏览次数:5129

扬州市中医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核酸检测“应检尽检”相关要求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
核酸检测“应检尽检”相关要求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现就核酸检测相关要求再次通知如下:

1.非急诊住院患者(包括陪护人员)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的报告方能进入病区住院


2.门诊住院患者到住院处交费办理预约住院手续后,患者及其陪护人员至1号楼西北门“核酸检测登记收费处”挂号、登记、打印条码及领取采样管,再到旁边的核酸采样点采样,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才能正式入院


3.急诊住院患者(包括陪护),急诊医师除了开具住院证外,还要开具核酸检测医嘱,缴费后至1号楼西北门“核酸检测登记收费处”登记、打印条码及领取采样管,采样后再进入相应病区的缓冲病房,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再转入普通病房。


4.非正常工作时间及节假日期间门急诊患者需要住院,由接诊医师负责开具核酸检测医嘱,缴费后至急诊检验科打印条码,再去核酸采样点完成采样。

5.“愿检尽检”人员直接到1号楼西北门“核酸检测登记收费处”挂号、缴费、打印条码及发放采样管,在旁边的核酸采样点采样。


6.上午采样下午六点可以查询打印报告,下午采样次日上午可以查询打印报告,核酸检测报告在自助打印机上自行打印,报告如有疑问请致电0514-87937135。周六、周日及节假日期间的核酸检测报告在采集后的次日中午12时请至急诊检验科领取。


7.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1:00,下午:14:00—16:3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我院仅对发热门诊患者、住院患者及陪护进行核酸采样。时间如有调整另行告知。
 
扬州市中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1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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