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院区建设项目
(二期工程)及老病房楼改造项目
及老病房楼改造项目立项服务
招标文件
招标人 :扬州市中医院
发放时间:2024年7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
一、总则
二、资格审查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说明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开标
七、评标 定标
八、授予合同
第二章 合 同
第三章 技术规范及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 | 扬州市中医院 | ||||
项目名称 | 扬州市中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及老病房楼改造项目立项服务 | ||||
建设地点 | 扬州市邗江区 | ||||
招标范围 | 负责编制扬州市中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及老病房楼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投资估算报告编制、节能审查报告编制、专家评审等)并负责完成项目上报审批工作且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后续服务等。 | ||||
资金来源及 落实情况 | 资金来源于财政及专项资金,已落实 | ||||
咨询周期 | 接收完整资料后,2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具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能力,有满足本项目的人员、设备及管理能力,且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甲级(建筑专业); 2、项目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 | ||||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要求正本1份,副本4份 | ||||
现场查勘 | 投标人自行查勘现场 | ||||
澄清及答疑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4年 7 月 12 日下午12:00前(北京时间,下同) 方式:传真、电子邮件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2024年 7 月12日 下午17:00前 | ||||
报名方式 | 1.请将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联系人及电话发送至邮476364409@qq.com。标题注明报名的项目名称及本公司名称; 2.截止至2024年7月12日11:00。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后45日内有效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年7月15日11 时 30分 | ||||
投标文件递交 | 地址 | 扬州市邗江区文昌中路575号 | 地点 | 扬州市中医院 | |
开标会 | 时间 | 2024年7月15日14 时 30分 | 地点 | 扬州市中医院 | |
开标 | 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人应参加开标会。 | ||||
投标最高限价 | 7.5万元(人民币) | ||||
标书装订 及密封要求 | 1、投标文件应单独封装,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鉴。 2、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和标段及投标人的名称。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是否授权评委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 分包金额要求: | ||||
合同结算方式 | 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总价合同 方式确定。 | ||||
费用支付 | 中标人编制完成单个报告并提供正式成果文件后10日内,支付相应的单项合同金额 | ||||
解释权 | 1、下文中与“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2、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扬州市中医院 联系人:金凌 联系电话:18051057070 0514-87937075 |
一、总 则
1、招标项目概况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进行招标
1.1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结构层次及建筑面积:
1.4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 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投标人资格要求:
1.10.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甲级(建筑专业)证书。
1.10.2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
2、投标费用
2.1招标文件售出后,概不退还。
2.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3具体费用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审查要求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1.1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投标单位不属于《扬州市2023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且处于被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的;
(6)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4月至 2024 年6月(近3个月)投标人为经办人、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符合性检查未通过而不予评审:
(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不含申请人的附加说明、证明材料)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的,或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的。
(2)申请人的资格不满足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
(3)申请人采用多种形式,对本工程递交二份或多份资格审查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仍不加以说明的。
(4)未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近3个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的。
(5)未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的。
3、本工程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4、资格审查中已完、在建工程的证明材料以承担合同为基础,合同中有分包项目的,必须附有征得招标单位同意的书面证明,且不得有国家不准许的分包转包行为,否则,其资格预审文件及资格证明材料将视为无效,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5、参加本工程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应按本文件的要求填报资格预审文件,以证明其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合格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6、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准确详细,以便招标单位做出正确的判断。资格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或者应招标单位要求对所报资格预审文件的进行澄清。如果没按要求填写资格审查文件和提供具体证明材料,可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7、投标申请人应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委员会将进行必要的核实和澄清,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将取消其通过本次资格审查的资格。资格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保密性负责。
8、资格审查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应随同其他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送达
9、申请人因某种原因决定放弃投标时,有权在招标单位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申请形式撤回提交的“投标文件”
10、如果参加资格审查投标单位是一个由独立的分支机构或专业单位组成的,其审查申请应说明哪一专业单位负责承担工程的各主要部分。
11、资格审查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将原件扫描件添加进电子投标文件,原件开标时不再进行复核)
资质审查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1.1针对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书;
11.2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报名项目经理缴纳的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11.3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11.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1.5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甲级(建筑专业);
11.6项目负责人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证书;
11.7他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包括企业法人年检情况记录内容,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应包括承包工程范围,企业变更和企事业资质等附页内容,否则评审时相应内容不予确认。已采用网上公示方式取消书面盖章的,应打印行政监督部门官方网站公示页面并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审查合格超过3家,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将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阶段。若资格审查合格单位不满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三、招 标 文 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1.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文件:
1.1.1投标须知;
1.1.2评标标准和方法;
1.1.3合同条件;
1.1.4技术规范;
1.1.5投标文件格式;
如有补充通知,招标人将在投标准备期间按第(3、4)条发出。
1.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核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相关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
2、勘察现场
2.1由于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方式,招标人将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各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2.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招标文件的澄清
3.1、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2024年7月
12 日12:00前向招标人提出,未向招标人提出疑问的,视同对招标文件认可,中标后将不再予以调整。
3.2、所有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将于2024年7月12日17:00前用解答。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这些资料具有合同意义将并入将来的合同文件中。
4、招标文件的修改
4.1、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招标人都可能修改招标文件。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对招标文件的所作澄清、答疑、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4.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
4.3、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部分(该部分内容按资格审查要求制作)
1.2承诺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分项报价表;
(3)咨询服务方案;
(4)类似咨询业绩证明材料;
(5)拟派往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及证明材料;
(6)拟派项目组人员配备一览表及证明材料;
(7)企业综合实力证明材料;
(8)其他服务承诺;
(9)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2、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应按 “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并在投标截止期递交至前附表指定地点。
(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文件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卷别;
1.3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上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印鉴。
2、投标截止期
2.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实体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文件前附表指定地点。
2.2 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2.3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接收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视为逾期送达。
2.4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6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撤回投标文件。
3.2 投标文件的修改应按本文件相关条款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字样)。
3.3 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未确定中标人前,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
六、开 标
1.开标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主持,所有投标人的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按时参加开标会。在评标期间,投标人应主动远离开标评标场所,投标人对招标单位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开标一般程序
(1)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标识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
(2)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标识的;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携带有效身份证到达开标会现场的;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4)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的。
5)其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废标认定规定的。
七、评 标、定 标
1、评标
1.1评标工作
投标文件的评审工作在招标人的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认真阅读投标文件,严格依据国家和省市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精神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依法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2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评审程序
评标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 组建评标委员会;
2) 评标准备;
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
4) 初步评审
5) 详细评审
6) 推荐中标候选人;撰写评标报告。
1.4初步评审
1.4.1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重大偏差条款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1.4.2算术错误修正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1.4.3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1.5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1.5.1详细评审
1)初步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的评审和比较。
2)投标文件未通过初步评审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详细评审。
3)在详细评审阶段,对投标报价的评审应当以初步评审后得出的价格为依据。
1.5.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同一问题意见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评标结论。
1.5.3经过初步评审后的电子文件及投标人按照要求对其投标文件作出的澄清、说明、补正内容,成为其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施工合同将以包含上述文件的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内容为基准进行签订和执行。
1.5.4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除特别注明的)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1.6重大偏差的认定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标。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6.投标文件载明的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8.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 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必须提交的相关资料的;
1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14.监测设备不满足项目的必要要求的;
15.人员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必备专业要求的;
16.经评委会评审并确认监测方案不可行的;
17.招标文件规定的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其它合理性重大偏差;
18.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1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1.7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存在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废标处理。另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除作废标处理,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投标文件被确认废标的,招标人将告知该投标人。
1.8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1.9评标原则:
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10 分,咨询服务方案 35 分,企业综合实力15分,类似咨询业绩16分,项目负责人5分,项目组人员配置16分,其他服务承诺3分。
项目 | 评分标准 |
报价 (10分) |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10分,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报价)×10×100%。 |
咨询服务 方案 (35分)
| 1.工作进度的安排5分 优:工作进度安排具体、合理、可行,完全满足招标要求(5分) 中:工作进度安排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招标要求(3分) 差:工作进度安排不合理,不满足招标要求(1分) 2. 项目质量的保障措施5分 优:项目质量的保障措施具体、合理、可行(5分) 中:项目质量的保障措施基本可行(3分) 差:项目质量的保障措施不可行(1分) 3. 咨询服务方案6分 优:咨询服务方案详密、内容全面(6分) 中:咨询服务方案较详密(3分) 差:咨询服务方案内容欠缺(1分) 4.本项目工作的重点、难点和控制点分析,以及相应对策和处理措施7分 优:针对本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准确,处理措施得当(7分) 中:针对本工作重点、难点分析较全面、准确,处理措施一般(5分) 差:针对本工作重点、难点分析片面,处理措施较差(2分) 5.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建设性建议 7分 优:提出的建议具体、合理、可行(7分) 中:提出的建议基本可行(5分) 差:提出的建议不可行(2分) 6.组织机构及管理模式5分 优:组织机构完善,模式先进、恰当(5分) 中:组织机构较完善,模式普通(3分) 差:组织机构不完善,模式较差(1分) |
企业综合 实力 (18分) | 1、省级及以上住建部门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得2分。 2、投标人近三年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先进企业”称号表彰的,有一项得2分,本项满分6分。 3、管理体系。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份认证得1分,本项满分4分。 4、近三年获得经金融机构授权的第三方信用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AAA级得3分,AA级得2分,A级得1分,本项满分3分。 5、投标人近三年获得省工程咨询协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水平评价一等水平得3分,二等水平得2分,三等水平得1分,本项满分3分。 须提供上述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现场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
类似咨询 业绩 (12分) |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咨询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医院、疗养院等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的,每有1个项目得2分,满分12分。 须提供咨询合同、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现场备查,未提供的不得分。业绩有效期按咨询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 |
项目负责人 (5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 2分。 2、项目负责人2019年1月1日以来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表彰的,每有1个得1分,满分3分。以发奖或发文落款日期为准。 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或发文、投标人近6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现场备查,未提供的不得分。 |
项目组人员配置 (17分) | 1、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少于5人,且均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满足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每增加1名咨询工程师(投资)的,加1分,最多加6分。 2、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咨询工程师(投资)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有1人得1分,最高得5分。 3、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2019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荣誉表彰的,每有1人得1分,最高得3分。以发奖或发文落款日期为准。 须提供项目组所有成员的职称证书、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获奖证书或发文、投标人近6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现场备查,未提供的不得分。 |
其他服务 承诺 (3分) | 投标人承诺项目实施过程和项目完成后继续为采购人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反馈机制,承诺采购人方有权对不称职的技术人员提出更换,投标人无条件接受的,完全响应需求得3分;响应需求一般得1分,响应度低得1分,不响应不得分。 |
合计 | 100分 |
2、定标
2.1排序原则:
(2)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2.2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2.2.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2.2.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按有效投标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2.2.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2.3确定中标人的原则:招标人按照评委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中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4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撤回其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八、授 予 合 同
1、中标
1.1根据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为中标人,公示两个工作日,未有质疑的,招标人将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通知其他投标人。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2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3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或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以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条件。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 的技术咨询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咨询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甲方) 委托(乙方) 对 (地点: ,投资规模: )进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依照国家、地方及行业的有关政策、法规及规范要求,完成该项目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技术咨询报告书,技术咨询项目内容: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一)甲方在正式工作前应及时提供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详见资料清单),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工作。
(二)乙方在合同生效后按照《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技术规范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本合同签订后,且甲方预付金和应提供的所有资料到位之日起为本合同生效之日。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在 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咨询报告书。
履行地点:本合同在 (地点)履行。
履行方式:本合同履行方式为: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技术咨询报告书。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
提交的技术咨询报告书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通过相关部门及技术审查委员会(专家组)的技术审查。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合同费用
合同费用总额: ,由乙方包干使用。
包含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可能发生评审费、资料费及现场配合咨询服务费等所有费用,以及完成合同规定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调查、交通、差旅、研究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一般性资料搜集等)。还包括复核甲方现有资料数据、投资估算报告编制、节能审查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甲方组织或要求的各项审查、专题审查、专家评审费及会务费、变更审查以及专题研究及按合同规定应完成的服务费和后续跟踪服务费用等(如未组织评审费相关费用在支付费用时统一扣除),其中包括招标范围规定的服务及其配套技术服务的所有费用。
2、支付方式及时间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通过有关职能部门的评审,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一次性付清所有费用。
六、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更改等)造成乙方技术咨询业务量增加或延期的,乙方可与甲方协商加收费用。
因乙方原因造成服务成果达不到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当负责完善;因乙方原因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应将部分或全部服务费退还甲方。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如本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和解,也可以请求调解。
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采用以下条 种方式解决。
(一)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它:
(一)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按合同内容和国家有关政策规范开展工作,为甲方保守有关技术秘密。
(二)本合同提供四本报告,如甲方需增加报告,按成本费计算,甲方另需支付乙方 40 元/份。
(三)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方双方各执 贰 份。
委 托 人 (甲 方) | 单位名称 | (签 章) | 合同专用章 或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法定代表人 | (签 章) | ||||
项目负责人 | (签 章)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号 | ||||
电 话 | |||||
开户银行 | |||||
帐 号 | |||||
受 托 人 (乙 方) | 单位名称 | (签 章) | 合同专用章 或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法定代表人 | (签 章) | ||||
项目负责人 | (签 章)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号 | ||||
电 话 | |||||
开户银行 | |||||
帐 号 |
第三章 技术规范及要求
投资估算报告、节能审查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质量及分析深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通过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查取得批复文件。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招标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投标函
招标人:扬州市中医院
1、根据已收到的扬州市中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及老病房楼改造项目立项服务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招标投标相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 万元的价格,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评估工作,并提供相关服务。
2、一旦我方中标,我们保证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签署咨询服务合同,承诺在 (个)日历天内完成。并向招标方提交经最终评审达到 标准的全部成果。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5、我方承诺为本工程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资格、业绩均为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我方愿接受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及业主的相关处罚,并记入企业的诚信管理档案。
6、我方承诺该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范围内所有内容的一次性价格。
7、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其它任何你们可能收到的投标,同时也理解,贵方不负担我方此次的任何投标费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扬州市中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及老病房楼改造项目立项服务分项报价表
序号 | 分项报价服务内容 | 报价(万元) |
1 | ||
2 | ||
3 | ||
4 | ||
5 | ||
费用合计: 万元整(最高限价 万元)
投标人: (盖章)
|
备注:按照两个项目(二期工程、老病房楼改造)分开报价,不分开报价的视为无效文件
2、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相应法律效果均由 (投标人名称)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 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承诺书(资格审查材料真实性)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公司) 项目的投标,并接受对我公司的资格审查,我公司承诺:根据贵单位(公司)提出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和要求,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本公司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内容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发现该行为,贵公司可以拒绝我公司投标,如已中标,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我公司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出的任何处理。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
序号 | 发包人名称 | 工程名称 | 工程造价(万元) | 编制内容(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 备注 |
备注:提供咨询合同、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现场备查。
5、拟派往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证书编号 | |||||||||
在手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在手或已完 | 编制内容 | 时间 | |||||
备注: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或发文、投标人近6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现场备查。
6、拟派项目组人员配置一览表
姓名 | 姓别 | 年龄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工程 |
备注:提供项目组所有成员的职称证书、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获奖证书或发文、投标人近6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现场备查。
20240705扬州市中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及老病房楼改造项目立项服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