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院公开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地进行,根据《扬州市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扬人社〔2013〕180号)及扬州市卫生局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招聘面试实施办法。
一、面试的原则、内容、目的
面试工作是医院招录人员的重要环节,必须坚持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公平公正的原则。面试根据考生现场表现将对其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两方面进行评定打分。通过面试,进一步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职位要求的能力,测查应聘人员的知识面、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保证择优选拔人才。
二、面试对象的确定
由扬州市人社局根据招聘简章,并依据各招考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由笔试成绩前三名并经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因弃权或复审不合格而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面试阶段人员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考生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时间、地点
1、时间:
(1)职位要求规定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的面试时间定为
(2)职位要求规定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包括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的面试时间定为
(3)上午7:30前签到,8:00面试正式开始;下午13:30前签到,14:00面试正式开始。
2、地点:暂定在扬州市中医院7号、8号用房(准确地点请看面试当日的指路标识),由引导员将应聘人员送至规定考场进行测试。
四、面试程序
1、考生按规定时间应于面试前30分钟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达面试地点签到,进入指定的面试候考室。规定时间内未签到者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面试工作人员核对考生信息,向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3、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按顺序轮到面试的考生,随引导人员去规定的考场参加考试。考生自带的物品,不得携带进入面试室内。
4、考生进入面试室后,主动将面试考签交纪监员审核登记。
5、考生在考生席就座。按照考官提问,开始面试。考生席上备有面试试题,供参阅,同时备有纸笔可供考生作简单书写,严禁在试题上作任何标记。试题、纸笔在面试结束后均不得带出考场。答题要根据考官的提问作答。考生答题完毕或已到规定时间,考生停止答题,到场外指定地点等候亮分。考官根据考生答题情况当场进行评分。
6、下一位考生进场面试(该考生面试的同时,统分员为前一位考生统分,复核员复核后,交主考官签字,并将得分交纪监员登记后,到指定地点向前一位考生亮分,前一位考生确认签字、离开)。
7、考生在考前、考中,不得作自我介绍,不得透露姓名、家庭、毕业学校等个人身份方面的资料。违者,以作弊处理。
8、面试工作小组统计汇总所有考生面试成绩,报送市卫生局。
五、面试成绩评定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不设合格线(行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每位考官根据应聘人员的答题情况,独立评定其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并得出合计分数。统分员核对考官打出的分数;去掉考官合计分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最后得分。
六、面试纪律
考生应提供真实的信息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考生录用资格。
考生面试期间,考务人员、考官、考生均需关闭所有通讯工具并交考务组集中保存。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再进入面试室;确认分数后,考生必须立即离开考试区域,不得在考试区域逗留。
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试过程接受纪律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